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学:
根据《江西省中小学电教教材代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赣教计字〔2002〕11号)规定,为落实省教育厅提出的“规范管理、创新发展”的工作要求,我市开展了2008—2009学年度高中学段电教教材代收费学校资格审查工作,经报省教育厅确认后,全市共有44所高中(含完中的高中)为2008—2009学年度电教教材代收费学校,现予以公布。
附件:2008-2009学年度高中学段电教教材代收费学校名单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高中学段 电教教材 学校名单 通知
抄送:市物价局、各县(市、区)物价局、电教室
赣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8月22日印发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