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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评选全市现代教育技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赣市教电教字[2008] 17号
    [时间:2008-11-5 9:56:38 浏览: 次]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电教系统评选电教先进单位和电教优秀工作者的通知》(赣教电字[2008]11号)精神,结合我市电教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对各县(市、区)、市直学校现代教育技术工作综合评估的基础上,评选2007-2008两年度全市现代教育技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以激励全市广大现代教育技术工作者更好地为推进我市基础教育信息化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现代教育技术工作先进单位在县级电教室和中小学校中评选产生。
        现代教育技术工作先进工作者在县电教室中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中小学校的专任教师、管理人员中评选产生。
        二、评选条件
       (一)现代教育技术工作先进单位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学习和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推进教育信息化和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中做出显著成绩。
        2.有热爱教育技术事业、政治和业务素质较高、稳定的教育技术队伍,教师、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能够运用教育技术手段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
        3.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理论和方法优化教育环境,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在资源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工作、科学研究、管理工作、普及信息技术教育、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二)现代教育技术工作先进工作者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求真务实,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勇于奉献。
        2.潜心钻研现代教育技术理论,在教学、管理和技术工作实践中努力探索,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的管理水平和较强的技术能力,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方面成绩显著,受到师生普遍好评。
        3.在普及学校信息技术教育和远程教育工作中,促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广泛深入应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三、评选名额
        本着被推荐为全国或全省电教先进单位和电教优秀工作者的、不再参加市里的评选表彰的原则,全市评选现代教育技术工作先进单位28个,现代教育技术工作先进工作者40名。各县(市、区)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评选方法
        现代教育技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由市电教馆提名,并商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确定,由市教育局审定。
        五、评选要求
        1.各地应按分配名额等额上报。
        2.填写推荐表并附先进事迹文字材料(现代教育技术工作先进单位1500字左右,现代教育技术工作先进工作者1000字左右)。
        3.推荐表及事迹材料,请于2008年11月25日前寄送赣州市电化教育馆办公室。

        联  系  人:魏明凤
        办公电话:0797—8223608转8001

       附件 :1.全市现代教育技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2.全市现代教育技术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
                    3.全市现代教育技术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二00八年十月二八日

     

    主题词:现代教育技术   先进单位  先进个人   评选    通知      
    抄送:江西省电教馆、各县(市、区)电教室                   
    赣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10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