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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九年义务教育初中阶段学科课程建设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08-4-14 17:30:19 浏览: 次]

    各县(市、区)电教站、市直中学:

    现将省电教馆下发的《关于组织全省九年义务教育初中阶段学科课程建设的通知》(赣电教字[2008]12号文)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参与此项工作提如下要求:

    1、各县(市、区)电教站负责本辖区学校申报工作,要求有初中部的江西省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必须组织相关学科教师认真学习省馆文件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2、市直有初中部的中学务必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召集语文、英语、历史、地理学科组教师认真学习省馆文件要求,选择具有优势的学科进行申报,各学校必须有一门学科参与申报。

    3、各县区和市直学校先行将“课程建设方案”、“申报学科及学校教师情况登记表”和“拟任申报学科执教教师基本情况表”的电子文档汇总后发至市电教馆综合室,上报材料截止日期:415日。

    联系人:市电教馆

     

    附件: 《关于组织全省九年义务教育初中阶段学科课程建设的通知》(请到九江教育技术网站下载)  


    请下载该文件附件                              

                         

    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八

    主题词:转发 义务教育 初中 学科课程 建设 通知

      抄报:省电教馆、市教育局

            市电教馆办公室      20083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