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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中小学英语听说能力电视大奖赛的通知
    [时间:2008-4-21 17:54:02 浏览: 次]
    根据我厅《关于公布2007年度全省中小学学科竞赛和科技活动项目的通知》(赣教基字〔2007〕2号)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广大中小学生的英语听、说能力,我厅决定在第六届江西省中小学英语听力竞赛基础上,举办第二届全省中小学英语听说能力电视大奖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1、主办:江西省教育厅
      2、承办:江西省电化教育馆
      3、协办:红星电子音像出版社
      二、活动组织
      成立第二届江西省中小学英语听、说能力电视大奖赛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大奖赛组委会”),“大奖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江西省电化教育馆,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大奖赛组委会”领导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王占铭
      副主任:王江华  杨美珍  喻晓峰
      办公室主任:王江华(兼)
      大奖赛组委会下设:
      1、评委组:由省内高等院校、省教研室及省内中小学校等多年从事英语教学活动的专家、教授、特级教师、外教等组成,具体成员由大奖赛组委会确定。评委组负责竞赛成绩的评定。
      2、竞赛组:由江西省电教馆的部分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竞赛活动的组织实施以及竞赛内容、试题、标准、办法的确定。
      3、录制组:由江西省电教馆组织摄制人员组成,负责竞赛活动现场摄录和后期编辑。
      4、竞赛活动的全程将在江西省基础教育资源网上现场直播,决赛实况录像将在电视台播出。
      三、参加人员
      1、参赛选手:参赛选手原则上应为荣获“第六届江西省中小学英语听力竞赛”三等奖以上的学生,由各设区市选定,参赛选手的资格由大奖赛组委会办公室审定。
      2、其他人员:各设区市教育局领队1人、各参赛队指导教师小学组和初中组各1人、各参赛队员可来亲友1人。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7月18日上午。
      报到地点:江西师范大学园中园(老校区)。
      彩排时间:7月18日下午14:00-18:00,晚上19:00-21:00(各参赛队彩排时间安排见附件1)。
      竞赛时间:7月19日(小学组上午8:30-12:00,初中组下午14:30-18:00)。
      竞赛地点:江西省电教馆演播室。
      五、竞赛方法和内容
      1、竞赛方式
    全省按11个设区市统一组队分小学组和初中组参赛。各参赛队小学组、初中组各3名选手,必须要由男女学生组成。小学组要求四、五、六年级各一名选手,初中组要求初一、初二年级均要有选手。
      2、竞赛内容:《义务教育初中英语新课程标准》及《义务教育小学英语新课程标准》的规定范围。
      (1)小学组:分自我介绍(30秒)、短剧表演(5分钟)及现场测试(90秒)三个部分。
      (2)初中组:分自命题演讲(60秒)、短剧表演(5分钟)和现场测试(90秒)三部分。
      自备英语表演节目(含自我介绍、自命题演讲和短剧表演)主要考察学生对英语的综合认知,要求每位选手均须上场,短剧表演可采用说唱、小品、课本剧等形式;现场测试分年级进行,由学生随机抽取题目,根据所出示的图片、场景片段、录音等内容,现场答题,由此考察学生的概括思辨能力和英语的实际运用能力。
    各参赛队请严格按照时间规定进行比赛,超时扣分。
      3、评分权重
      每组选手竞赛完后评委当场给每队亮分,各参赛队的最终得分为小学组与初中组得分之和。
      小组总分为110分。其中,自备英语表演节目占40分,现场测试占60分,艺术表演为附加分占10分。
      六、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团体奖和指导教师奖。
      1、团体奖
      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5名,为获奖代表队颁发证书和奖品。
      2、指导教师奖
      为获得团体奖参赛队的指导教师颁发指导教师奖证书。
      七、其他
      1、7月18日下午15:00分召开各设区市领队预备会议,进行比赛抽签、安排比赛的有关事宜。
      2、各设区市领队、指导教师、六位参赛选手活动期间的食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并承担相关费用,亲友团代表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各参赛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
      3、为活跃比赛现场气氛,各参赛队亲友团请自备各种道具如荧光棒、支持牌等为本队队员加油。
      4、各参赛队请将自我介绍、自命题演讲及短剧表演的中英文对白的电子文档于报到时统一交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望各地接通知后精心组织、认真准备,做好相关工作。并于7月10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2)报省电教馆研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