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市、区)电教室:
根据《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技术实验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赣电教字〔2006〕10号)的规定,及《关于2006年度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技术研究课题部分立项课题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赣电教字〔2008〕22号)精神。为进一步检查、了解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技术研究课题的进展状况和实际效果,促进课题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省电教馆将对2006年度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技术研究课题的部分立项课题进行中期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06年度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技术研究立项课题且计划结题时间为2008年6月30日后的课题(名单见附件)。
二、评估内容
1、研究方案执行与落实情况;
2、课题研究的实施进度,实验数据的收集整理,已开展的工作和相关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研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
3、人员队伍、研究环境(设备、设施、场地等)、政策和经费保障等情况;
4、课题研究所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研究报告、专著、论文、教学软件等,重点检查这些成果的水平、数量以及产生的实际效果等。
如研究方案作了调整的,应说明调整内容、原因及其落实情况。
三、须报送的材料
1、《中期评估检查自评表》、《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技术研究立项课题中期检查表》,如学校课题研究方案有调整的,还应将调整后的课题实施方案一并上交。
2、课题研究过程中产生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包括CAI课件、研究课例、研究论文、教学软件等。
中期评估纸质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并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和研究成果(含主件和相关附件)制成光碟,要求以文件夹形式建立,一级文件夹以课题的立项编号命名,二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文本文件、阶段性研究成果,每个文档以标题命名。以上纸质材料和光碟各一式三份,于5月10日前统一报送市电教馆。
四、评估方法和程序
采取学校自评与专家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学校自评
各立项课题均应根据实施方案,认真总结前期研究工作的开展情况、经验和成绩,分析课题研究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打算,如实填写《中期评估检查自评表》和《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技术研究立项课题中期检查表》。
2、专家评估
由省电教馆组织专家审读各课题校上报的上述材料,对各课题的开展情况作出客观评价,写出综合评估意见并确定等级。
五、评估结果公布
评估结束后,省电教馆将发文公布评估结果。评估结果分三个等级:优秀、合格、不合格。
评估结果等级为不合格的,将提出整改意见。
六、其它事项
《中期评估检查自评表》、《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技术研究立项课题中期检查表》可登录江西电教馆网站(http://www.jxdjg.gov.cn)中的“课题研究”栏目内下载。
望有关县(市、区)电教室按本通知要求,认真指导、督促各课题学校做好中期评估的各项工作。
联 系 人:魏明凤
电子邮件:gzsdjg@163.com
联系电话:8223608-8001
传 真:8223608-8005
附件:2006年度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技术研究立项课题参加中期评估名单(赣州市)
二○○八年四月十日
主题词:教育技术 立项课题 中期评估 通知
赣州市电教馆办公室 2008年4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