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电教室、市直中学:
根据《2008年江西省现代教育技术工作要点》(赣电教字〔2008〕3号)的安排,今年将组织开展全省九年义务教育初中阶段成系列的学科课程建设,并上传江西省基础教育资源中心网站,供全省中小学教师学习交流和辅导学生使用。现将《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九年义务教育初中阶段学科课程建设的通知》(赣电教字〔2008〕12号)转发给你们,望认真按文件要求执行。(电子文档务必在4月18日前上传至赣州市电教馆公共邮箱gzsdjg@163.com)
附件 《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九年义务教育初中阶段学科课程建设的通知》(赣电教字〔2008〕12号)
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 转发 义务教育 初中 学科课程 建设 通知
抄送:各县(市、区)电教室、市直中学
赣州市电教馆办公室 2008年3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