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县(区)电教室:
现将江西省电化教育馆《关于公布2006年度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技术研究部分立项课题中期评估结果的通知》(赣电教字〔2008〕48号)转发给你们。请有关县(区)电教室对于需整改的2个课题,其负责人要根据专家组综合评估意见整改后重新上报中期评估材料,于11月8日前报送市电教馆,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李 珍
电子邮件:gzsdjg@163.com
联系电话:8223608-8013
传 真:8223608-8005
附件: 《关于公布2006年度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技术研究部分立项课题中期评估结果的通知》
二00八年九月九日
主题词:转发 2006年度 部分 立项课题 中期评估 结果 通知
抄送:江西省电教馆、各有关县(区)电教室
赣州市电化教育馆 2008年9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