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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评选全市现代教育技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09)
    赣市教电教字[2009]16号
    [时间:2009-12-21 11:42:14 浏览: 次]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县区电教工作考核评比的通知》(赣教电字〔2009〕12 号)和《赣州市2009年现代教育技术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县区电教工作考核评比、省级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重新评估定分的基础上,评选表彰2009年度全市现代教育技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以促进我市电教工作的健康稳定发展,提高基层电教队伍的工作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现代教育技术工作先进单位在县区电教部门和中小学校中评选产生。现代教育技术工作先进工作者在县局分管领导、县电教部门工作人员和中小学校校长或教师中评选产生。
    二、评选条件
    (一)现代教育技术工作先进单位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学习和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推进教育信息化和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中做出显著成绩。
    2.有热爱教育技术事业、政治和业务素质较高、稳定的教育技术队伍,教师、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能够运用教育技术手段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
    3.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理论和方法优化教育环境,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在资源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工作、科学研究、管理工作、普及信息技术教育、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二)现代教育技术工作先进工作者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求真务实,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勇于奉献。
    2.潜心钻研现代教育技术理论,在教学、管理和技术工作实践中努力探索,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的管理水平和较强的技术能力,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方面成绩显著,受到师生普遍好评。
    3.在普及学校信息技术教育和远程教育工作中,促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广泛深入应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三、评选名额
    本着被推荐为全省电教先进单位的、不再参加市级评选表彰的原则,全市评选现代教育技术工作先进单位19名,现代教育技术工作先进工作者21名,共40名。各县(市、区)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评选方法
    现代教育技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以市电教馆提名,并商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确定,由市教育局审定。
    五、评选要求
    1.各地应按分配名额等额上报。
    2.填写推荐表并附先进事迹文字材料(现代教育技术工作先进单位1500字左右,现代教育技术工作先进工作者1000字左右)。
    3.推荐表及事迹材料,请于2009年12月30日前寄送赣州市电化教育馆办公室。联系人:李珍,办公电话:8270676-0。

    附件:
    1.全市现代教育技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2.全市现代教育技术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
    3.全市现代教育技术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2009年12月14日


    主题词:现代教育技术工作 先进单位 先进个人 评选  通知
    抄送:省电教馆、各县(市、区)电教室
    赣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12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