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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0年春季我市中小学音像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赣市电教字〔2009〕37号
    [时间:2009-12-9 15:45:57 浏览: 次]

    赣市电教字〔2009〕37号
     
     关于开展2010年春季我市中小学音像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电教室、市直中学:
         根据2009年10月10日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公示(第一批)”和 2009年“全省中小学音像教材征订发行工作会”会议精神,为更好的开展和规范管理我市2010年春季中小学音像教材的征订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江西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关于我省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公示(第一批)”中,已将普通高中音像教材的收费纳入课本费中。根据 “全省中小学音像教材征订发行工作会”会议精神,各县(市、区)高中阶段学校必须按照要求与文字课本配套征订,做到专款专用,做好音像教材的征订工作,省教育厅将该项工作作为对省示范校重要评估指标之一。
     2、九年义务教育阶段音像教材已列入教辅教材目录,各县(市、区)结合本辖区学校英语教学的具体情况,根据实际需求并按江西省2010年春季中小学音像教材征订目录开展自愿征订。
     3、由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电化教育馆、江西省红星电子音像出版社三家联合下文规定:江西省中小学音像教材由红星电子音像出版社制作、各级电教馆负责征订及回收款项、各级新华书店负责发行工作。2010年春季中小学音像教材征订目录和2010年春季《音像教材征订管理系统》入口在江西省电教馆网站首页底端公用下载栏目中的音像教材征订发行处,各县(市、区)电教室必须将所辖学校的征订计划通过省电教馆征订管理系统生成上报数据从网络上报至赣州市电教馆审核后上报省电教馆(市直中学可直接下载征订目录填报好后发邮件至市电教馆汇总后统一上报)。
     4、上报时间:各县(市、区)电教室、市直各中学必须于12月30日前上报征订计划。(归集的音像教材款汇至:江西省现代教育技术服务中心,账号:361604200012015022773,开户行:交通银行洪都北大道支行。)
     请各县(市、区)电教室、市直各中学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10年春季我市中小学音像教材的征订工作。
     本通知可在赣州电教网上查阅(www.gzdjg.gov.cn)。
     联 系 人:(刘洪斌 13970141066   liuhb128@163.com

    二○○九年十二月九日

     主题词:   音像教材         征订              通知  
      抄报:省电教馆     市教育局黄元魁副局长
     赣州市电教馆办公室                      2009年12月9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