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电教字[2009]38号
关于转发教育部基教二司《关于推荐优秀基础教育资源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市)电教室、市直学校:
为了加强基础教育资源建设,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建设工作,不断丰富基础教育资源,提高基础教育资源建设的效益,近日,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下发了《关于推荐优秀基础教育资源的通知》(教基二司函[2009]17号,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1)),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如下:
1.各县(市、区)电教室、市直学校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安排专人负责落实该项工作,积极推荐本辖区的优秀基础教育资源,力争让更多的优秀教育资源入选。
2.各县(市、区)、市直学校推荐的教育资源,必须符合推荐优秀基础教育资源的要求(见教育部基教二司[2009]17号函中附件2),认真遴选和审查,按要求填写“优秀基础资源推荐表(附件3)”。
3.各县(市、区)、市直学校推荐的教育资源,由各电教室统一用dvd光盘刻录。一级文件夹命名为网页、图片、课件等推荐媒体类型;二级文件夹命名为作品名称,内含推荐资源和资源推荐表等电子文档材料,并确保能够运行。请于12月20日前将推荐资源光盘和“优秀基础资源推荐表”(附件3)书面稿报送市电教馆培训部,所有推荐的优秀教育资源统一由省电教馆评选审查后上报教育部基础教育资源中心。
4.凡入选全国的优秀教育资源,将由省电教馆代著作权人统一和教育部教育资源采购中心签订共享协议,教育部基础教育资源中心付给相应稿酬并颁发入选证书。
联 系 人:蔡雪荣
联系电话:8285215 13767783933
E—mail:gzsdjg@163.com
附件:
1.教育部基教二司《关于推荐优秀基础教育资源的通知》
2.推荐优秀基础教育资源的要求
二○○九年十二月八日
主题词: 转发 推荐 优秀基础教育资源 通知
赣州市电化教育馆 2009年12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