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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下达2009年上半年高中学段电教教材代收费统筹计划的通知
    [时间:2009-2-11 11:47:59 浏览: 次]

    赣市教电教字[2009] 1 号

    关于下达2009年上半年高中学段电教教材代收费统筹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江西省中小学电教教材代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赣教计字[2002]11号)和市教委、市财政、市物价《关于做好中小学校电教教材代收费收取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市教计字[2000]3号)、市教育局《关于公布我市2008——2009学年度高中学段电教教材代收费学校名单的通知》(赣市教电教字[2008]1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09年上半年高中学段电教教材代收费的统筹计划下达。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在2009年3月10日前将统筹款汇至:
    收款单位:赣州市电化教育馆
    开户银行:赣州市商业银行银河支行
    帐号:2880000104070000114

    望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收费学校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电教教材代收费的统筹管理,积极推进学校现代教育技术的健康发展。

    附件:赣州市2009年上半年高中学段电教教材代收费统筹计划

    二ΟΟ九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