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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06年度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技术研究立项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9-4-1 14:58:16 浏览: 次]

    赣市电教字[2009] 9号

                       关于2006年度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技术研究立项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县(市、区)电教室:
        根据省馆《关于2006年度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技术研究立项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赣电教字〔2009〕16号)文件精神,决定于今年上半年开展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1、2006年度立项且未参加结题鉴定的课题(已被撤项的课题除外,名单见附件)。
    2、2006年度立项且结题鉴定未通过的课题(名单见附件)。
    3、2006年度立项且经省电教馆同意延期结题的课题(名单见附件)。
    二、结题材料
    结题材料统一按结题材料模板的格式要求,用A4纸双面印制并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和研究成果(含主件和相关附件)制成光碟,要求以文件夹形式建立,一级文件夹以课题的立项编号命名,二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文本文件、研究成果,每个文档以标题命名。以上纸质材料和光碟各一式三份,由各县(市、区)电教室汇总后于6月5日前统一报送市电教馆。
    结题工作完成后,省、市电教馆和学校各留一份材料备案。
    三、结题方式
    本次结题采取通讯方式进行。
    四、结题经费
    每个课题需缴纳结题费用700元(2006年度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结果为延期结题的课题,此次不需交结题费用)。
    五、结题证书颁发
    根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课题经专家组鉴定通过、省电教馆审核同意后,向课题申请人颁发《结题证书》。每一课题限发结题证书一本,除课题负责人以外,主要参与人员限填写5人。
    六、其它事项
    1、因故不能按时结题需推迟结题的或者发生情况变更的,根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课题负责人须填写《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技术研究立项课题变更情况申请表》(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同意,由县(市、区)电教室审核,于4月20日前报市电教馆。
    2、已到结题时间无故不申请结题的课题将作为撤项处理。
    3、2006年度立项课题结题鉴定为延期结题的课题若此次结题仍未通过将作为撤项处理。
    4、结题材料模板及上述相关表格可登录江西省电教馆网站(http://www.jxdjg.gov.cn)中的“课题研究”栏目内下载。

     通讯地址:赣州市环城路5号教育大楼赣州市电化教育馆
    邮政编码:341000
    联 系 人:李  珍
    电子邮件:gzsdjg@163.com
    联系电话:8223608-8013

    附件:
    1、2006年度立项且未参加结题鉴定的课题名单
    2、2006年度立项且结题鉴定未通过的课题名单
    3、2006年度立项且经省电教馆同意延期结题的课题名单

              二ΟΟ九年三月三十号
     

    主题词:教育技术研究   课题   结题   通知                   
    抄报:省电教馆、黄元魁副局长                               
    抄送:各有关县(市、区)电教室                             
    赣州市电化教育馆办公室                   2009年3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