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教电教字[2009]13号
关于转发江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县区电教工作考核评比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
现将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县区电教工作考核评比的通知》(赣教电字〔2009〕12号 )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本通知可在http://www.gzdjg.gov.cn查阅。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县区电教工作考核评比的通知》
二○○九年九月九日
主题词: 县区电教工作 考核评比 转发 通知
抄送:省电教馆、各县(市、区)电教室
赣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9月9日印60份
关于组织开展县区电教工作考核评比的通知
文 号 赣教电字〔2009〕12号
著作单位 江西省教育厅 著作时间 2009-8-31
主送单位 各市、县(区)教育局
抄报单位
抄送单位 中央电化教育馆,各市、县(区)电教馆、站
近年随着国家农远工程的全面实施和江西省基础教育资源中心建设的全面推进,县区电教工作的形势和任务正在发生着新的变化,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为指导、促进我省县区电教工作的健康稳定发展,提高基层电教队伍的战斗力和水平,及时表彰、推广先进经验,根据年初制定的全省电教工作安排,省教育厅决定开展对县区电教工作的考核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内容
包括:县区电教站基本建设、参与省基础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农远工程、电教活动、常规工作等五大部分共23项考核评比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江西省县区电教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本次考核评比包含2008、2009两个年度的工作开展情况。
二、评比方式
采取数据统计评分和实地检查评分相结合,其中:数据统计评分由省电教馆负责考核,实地检查评分由各设区市电教馆组织考核并报省电教馆审核。
三、奖励
对全省考核评比排名前三十位的县区,由省教育厅通报表彰,并统一颁发“全省电教先进单位”奖牌。
四、其他
本次考核评比工作由省电教馆具体组织实施,考核评比时间由省电教馆另行通知。
望各地高度重视,通过参加评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电教工作的组织领导,努力使电教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我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发展的需要。
附件:《江西省县区电教工作考核评分细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