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电教字[2009]29号
关于转发省电教馆《关于转发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印发<全国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结题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县(市、区)电教室、市直中学:
省电教馆日前下发了《关于转发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印发<全国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结题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赣电教字〔2009〕53号,详见附件,也可登陆http://www.jxdjg.gov.cn下载),现转发你们。请通知本辖区所有相关课题的负责人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结题鉴定的有关工作。联 系 人:李 珍,联系电话:8223608-8013 ,电子邮箱:gzsdjg@163.Com。
附件:《关于转发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印发<全国教育技术研究规划课题结题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2009年9月28日
主题词: 中央电教馆 结题实施细则 转发 通知
抄报:省电教馆
赣州市电化教育馆 2009年9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