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电教室、市直中学,师院附中:
根据市教委、市物价、市财政《关于做好中小学校电教教材代收费收取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市教计字[2000]30号)文件规定,现将2010—2011学年度电教教材代收费学校的收费标准予以公布。望各地加强对收费学校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电教教材代收费的统筹管理,积极推进学校现代教育技术的健康发展。
附件:赣州市2010-2011学年度高中学段电教教材代收费学校收费标准附件.doc
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电教教材 代收费学校 收费标准 通知
抄送:各县(市、区)物价局
赣州市电教馆办公室 2010年7月23日印发
共印5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