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电教室:
近日,省电教馆下发了《关于下发市、县(区)电教工作考核评估评分细则的通知》(赣电教字〔2011〕23号)文件,制定了《县区电教工作考核评估评分细则》,用以指导县(区)电教部门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学校电教工作健康稳定发展,现予转发。
望认真按照考核评估评分细则的具体要求,积极迎接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的对县(区)电教工作的考核评估,确保全年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附件:《关于下发市、县(区)电教工作考核评估评分细则的通知》(赣电教字〔2011〕23号)(请登录江西省电教馆网站下载:http://www.jxdjg.gov.cn/Djwjshow.asp?id=589)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
主题词:转发 电教工作 考核评估 通知
赣州市电化教育馆 2011年5月3日印发